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前区区域、将军帽社会服务设施等区域
三、招标内容
后勤物业服务项目包括:
(1)后勤服务(两个食堂)需求,各种接待用餐、业务招待和服务需求;
(2)物业水电维护管理,非生产区域的公共区域及办公场所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全厂生活垃圾清运;
(3)专项行政综合服务,车务管理服务。
具体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暂定自2018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服务区域主要在华能罗源电厂,电厂区域位于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将军帽自然村,距罗源县城区约40公里。招标方若根据需要调整服务区域及各区域人员、资源配置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
电厂区域服务范围:将军帽社会服务设施(办公楼、检修食堂)占地面积约133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85.17平方米,检修楼(#1、#2、#3、#4)占地面积约2034.5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99.02平方米;厂前区行政办公楼(含职工食堂及检修楼)占地面积约2458.2平方米、建筑面积7268.6平方米,周值班楼占地面积约3342.9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528.11平方米,周边户外区域约7080.78平方米(含厂内外道路、停车场、休闲健身设施区域),消防楼占地面积439.3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0.64平方米,材料库占地面积约962.56平方米、建筑面积962.56平方米,物资(含废旧物资)堆场占地面积约9078.5平方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周边区域约3160.74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划定的区域为准。
四、后勤物业服务期限
暂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
5.2、投标人或其指定的餐饮服务分包方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5.3、投标人具有组织实施后勤物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一定数量的服务人员储备(需提供人员名单及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5.4 类似业绩: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项已完成的服务周期不小于1年或合同服务周期已执行时间不小于1年的党政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后勤物业(且含餐饮)服务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业主对合同期的服务评价为良好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
5.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自2011年以来不曾遭到行政处罚;
5.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指定的餐饮服务分包方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指定的餐饮服务分包方不得单独或以其他投标人指定的餐饮服务分包方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发生以上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8、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评标资格;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7.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日9:00起至2017年12月6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7.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日9:00起至2017年12月7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7.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7.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5.5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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