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阳县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蓝田花苑安置房二期配电工程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1 招标人:平阳县供电局。
1.2 建设单位: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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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 |
建设地点 |
工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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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蓝田花苑安置房二期配电工程 |
本工程配电土建部分有2#开闭所及9#、11#、12#、15#、16#、17#变配电室高低压电缆沟、设备基础等;配电市政部分有开挖式内径为3孔Φ175×9mm 玻璃钢管、内径为5孔Φ175*9mm玻璃钢管、内径为8孔Φ175*9mm玻璃钢管、内径为10孔Φ175*9mm玻璃钢管、内径为12孔Φ175*9mm玻璃钢管、内径为16孔Φ175*9mm玻璃钢管、内径为3孔Φ100×5mm 玻璃钢管+3孔Φ175×9mm 玻璃钢管、内径为2孔Φ100×5mm玻璃钢管+6孔Φ175×9mm玻璃钢管、内径为4孔Φ100×5mm 玻璃钢管+6孔Φ175×9mm 玻璃钢管、非开挖式内径为8孔Φ175*14mm MPP管、电缆盘坑井、电缆直线井等;配电安装部分有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高压进线柜、高压出线柜、高压环网柜、低压进线柜、低压馈电柜、低压电容柜、低压联络柜、500kVA干式变压器、1000kVA干式变压器、封闭母线-1000A、封闭母线-2000A、2#开闭所及9#、11#、12#、15#、16#、17#变配电室强电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 |
平阳县 |
120日历天 |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蓝田花苑安置房二期配电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有二级及以上的机电专业建造师资格(具有市政或机电专业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资格);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单位备案要求:根据浙电监发[2015]28号文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三点:○1浙江电监办颁发许可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浙江设立的分公司, ○2非浙江电监办颁发许可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3非浙江电监办颁发许可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浙江省设立的分公司的。在投标时,都必须提供通过浙江电监办工程作业备案审查的备案证明文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3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以来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3.6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7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8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具有承包完成相关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1日至 2017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_9时至11时,下午_14时至_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