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电力架空线路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标段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3 工程概况:1.卫明街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6km,新建环网柜5座,新建箱变3座,新设柱上开关2台。2.自由大路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3km,新建环网柜13座,新建箱变9座,新设柱上开关10台。3,岭东路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75km,新建环网柜8座,新设箱变9台,新设柱上开关8台。4.大马路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2.5km,新建环网19座,新设箱变12座,新设柱上开关8台。5.电台街段:新建主干电缆线路1.8km,新设环网柜16座,新设箱变5座,新设柱上开关8台。6.繁荣路段:新设主干电缆线路2km,新设环网柜9座,新设箱变7座,新设柱上开关5台。7.人民大街段:新设主干电缆线路0.26km,新设柱上开关2台。 2.4 监理服务期:以设计施工图纸范围为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内。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标准。 2.7 工程计划总投资:9900.0000万元。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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