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2017-12-12
采购主体: 企业
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3号泵站项目钢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筋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3号泵站项目钢筋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3号泵站项目钢筋采购项目,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下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2.3采购规模:总投资约175万元。
2.4供货地点: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3号泵站项目施工现场(角美镇杨厝村)。
2.5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签订采购合同后至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招标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2.6本次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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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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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3号泵站项目钢筋采购 |
详见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392吨 |
交货时间:按供货通知单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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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采购数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品种、级别或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谈判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由于三宝、三钢(闽光牌)、众达为甲控材料,所以钢筋品牌应为三宝、三钢(闽光牌)、众达钢筋。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间应统一为中标品牌进行供货,若该品牌钢筋存在市场缺货现象,则经甲方同意后可选择另外两个品牌供货。 3、结算单价是以收料当日“我的钢铁网”第一次公布的厦门地区“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相同品牌、相同规格、相同品种、相同材质产品的对应单价为基准价,按固定下浮单价“X”进行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格式为“基准价- X 元”(投标报价时X应≥50,若X<50,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供货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包括:17%增值税专用发票、制作(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劳务、运输、装卸、管理、保险、检测、过磅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费用。 5、本次招标货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质量技术要求”。 6、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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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钢材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含代理商、贸易商),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产品;
3.2投标人注册时间3年以上。
3.3投标人注系经销商的,须取得三宝、三钢(闽光牌)、众达三个品牌钢材生产厂家其中任一生产厂家的投标授权,该经销商应当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证明。
3.4投标人系贸易商的,需提供代理商出具的本项目的授权函或代理证明,并提供与其代理商关于三宝或三钢(闽光牌)或众达三个品牌钢材近3年的供销合同(合同金额累计达到1亿元),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5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骗取合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与上述不良行为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发的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未发生合同履约过程中被逐的情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我司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谈判采购;谈判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谈判采购。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11 月 30 日至2017年 12 月 06 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30时至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