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1
受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委托,对2018年西昌钢钒公司葫芦吊、单梁吊等起重设备维修(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2018年西昌钢钒公司葫芦吊、单梁吊等起重设备维修(第二次)
2.招标编号:AB201711306030
3.项目概况
公司范围内葫芦吊、单梁吊(含盘江煤)等起重设备总计609台;备件材料消耗为:钢丝绳5000米、电机150台、减速机150台、手柄线1000米、滑触线200米、移动拖缆线800米、按钮手柄150个、接触器500个等;施工内容:收到故障停机任务后进行维保抢修,对各个厂区部门进行每个月两次巡检,并记录台帐,再针对重点设备用电动葫芦及生产区域起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巡检每星期一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投标人投标时注明招标平台上已有要求的资料且在有效期内的可除外;承诺完整执行招标人涉及本项目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在招标人对应业务“黑(灰)名单”上。
4.2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4.3实际业绩:投标人应承接过与本招标项目内容相一致或相类似的实际业绩,应提供2年及以内的实际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4.4财务状态:投标人【需要】提供近 二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投标方财务风险可控,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4.5为确保各潜在投标方信息对称,【要求】投标前投标方与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单位 西昌钢钒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踏勘。
4.6原则上,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实施本项目的实际成本之上进行报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7年12月0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