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锅炉项目高压开关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燃气锅炉项目高压开关柜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备注 CHDTDZ109/17-SB-0301 高压开关柜 901 本招标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开工决策已取得华电集团公司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本项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拟由投资方申请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厂区内。工程规模:裕华公司一期工程厂区内热网管道工程。计划工期: 2017年11月1日前竣工。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内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5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接受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只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投标。 6.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内至少有4家3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中同类高压开关柜的使用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2.公告时间:2017年 11月30日至12月6日17:00止。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1 月30日至12月6日17:00止。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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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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