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于都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其于都县人民医院(新区)桩基检测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RH2017-YD-G015-1 二、招标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低应变检测 (国内服务) 798 根 1、检测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赣建质监字【2011】16号文件。 2、检测数量: 1)感染楼平板载荷试验:15个点,实验值不小于3100KN。 2)桩身完整性检测: ① 低应变检测:按总桩数的100%检测; ② 钻芯检测: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0%,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不少于5根。 3)桩的承载力检测:静载检测: ①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②工程桩: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若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投标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桩基检测规范要求完成低应变检测、钻芯检测、静载检测,并出具相应桩基检测报告; 4、工程检测完成后一周内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5、工程实际检测数量如超出预算检测数量时,超出5%以内的检测数量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检测,不另增加费用,如实际检测数量未超出本次预算检测数量时,则按实际发生结算。 ¥27930.00 2 静载检测 (国内服务) 73860 吨 ¥2585100.00 3 钻芯检测 (国内服务) 979 米 ¥195800.00 4 平板载荷试验 (国内服务) 15 个 ¥162750.00 合计总金额:¥2971580.00 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应包含本项桩基检测服务中所含相应检测内容,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原件现场核查);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现场核查)。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1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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