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2-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委外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委外维保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3年,时间暂定为2017年12月26日~ 2020年12月25日,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正式进场服务书面通知为准,每年考核一次,如中标人考核不合格,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2.4 采购范围: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标段内24个车站及正线区间隧道、1个瑶湖定修段和1座蛟桥停车场、1个中间风机、2个主变(孔目湖主所、彭家桥主所)及1 个控制中心相关接口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委外维修保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资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9号》第十五条要求)或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或临时一级资质;消防技术服务业务范围须包含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业主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且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业绩;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3年内(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公共建筑工程定义:限于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行政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含大专院校),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以及厂房建筑。
4.报名方法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12月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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