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营业范围含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安全产品等相关业务。
3.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有至少两单销售网络安全产品供货业绩,且其中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20万元(含税)(证明材料不限于结算单、验收单、合同等任一能证明合作双方确认工作量及金额的方式)。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bjywebframeup/bigfiledown.jsp?foldGuid=72e68768-2ced-4cf9-a55c-586871091894&contentType=pdf&filePath=%257E%252FAttachStorage%252F202305%252FPBBF001%252F8d5dacec-8da5-48bc-bddf-ffc9fcbbfcca%252F72e68768-2ced-4cf9-a55c-586871091894.pdf&fileName=%25E3%2580%2590%25E8%25AF%2584%25E6%25A0%2587%25E5%258A%259E%25E6%25B3%2595%25E3%2580%2591-%25E7%25BD%2591%25E7%25BB%259C%25E5%25AE%2589%25E5%2585%25A8%25E8%25AE%25BE%25E5%25A4%2587%25E5%258A%259F%25E8%2583%25BD%25E8%25AE%25B8%25E5%258F%25AF.pdf" title="【评标办法】-网络安全设备功能许可.pdf">【评标办法】-网络安全设备功能许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