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0公里-50公里(含)(招标编号:NTS250522-077736)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0公里-50公里(含)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0公里-50公里(含) | 1.000 | 吨 |
2 |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51公里-100公里(含) | 1.000 | 吨 |
3 |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101公里-200公里(含) | 1.000 | 吨 |
4 |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201公里-400公里(含) | 300.000 | 吨公里 |
5 |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401公里-550公里(含) | 500.000 | 吨公里 |
6 | 东北区域LNG公路运输551公里及以上 | 600.000 | 吨公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同时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品货物运输独立资质(2类1项),提供证书彩色扫描。 (3)投标人应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不得使用挂靠车辆。须提供3台以上(含)车辆的牵引车行驶证扫描件,且行驶证上的所属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按照格式提供模板内容。原则上允许半挂车租赁。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4月-2025年4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人需了解所招运输业务的运行机制和常规运输效率,具备车辆灵活调度和按需增减车辆的能力,自行承担周转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以上内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当全部投标人或入围供应商的车辆总数<200台,视为本次招标运力不满足业务需求,直接流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