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任务需求采购三刃立铣刀等61项(纳固)
1.6 电子采购平台和网址: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刃立铣刀等61项(纳固)采购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内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
2.3 交货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金唐中心C座17层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廉洁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资格申请资料格式”五、其他资料(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4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竞价保证金
4.1 竞价保证金的提交:■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
4.2 保证金金额: / 元;保证金形式: / 。
4.3 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按照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3 名。
6、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每次货到验收合格付款。
6.2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
6.3 保证金金额: / 元;保证金形式: / 。
6.4 保证金有效期: / ;提交时间: / 。
6.5 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内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
7、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7.1 采购文件免费领取。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8月20日21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7.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7.3 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 9月1日9:30(北京时间)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单位提出澄清要求。
7.4 未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资格申请资料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领取采购文件的;
(2)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资格申请资料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本项目是否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是/□否(若为否,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前须按本章条款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8.2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同纸质版一致)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收件人:王宇昕,电话:13752758091。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9日9:30(北京时间)
8.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可以采用线下、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在应答文件包装明显位置或快递运单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采购项目名称(地址见8.2项,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竞价采购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3:00(北京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5:00(北京时间)
起始价:2583950.00元 。
报价梯度:1000.00元 。
报价有效期:90天 。
其他规则: 以采购文件及竞价公告为准,报价相同时优先选择最先报价 。
10、项目公告和公示
10.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集采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10.2 本次竞价采购项目公示预成交结果的方式:□不公示预成交结果/■公示预成交结果。
10.3 预成交结果公示时间: 不少于3 日。
10.4 本次竞价采购项目告知成交结果的方式:□向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布成交公告
11、其他
11.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要求成交供应商交纳/■要求成交供应商交纳
11.2 费用标准或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助力甲方业主采购降本,本项目在国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基础上的优惠幅度具体如下:
1.若成交金额达[2000,5000)万,代理服务费实行95折;
2.若成交金额达[5000,10000)万,代理服务费实行85折;
3.若成交金额达10000万及以上,代理服务费实行75折;
4.预估总价项目,以预估采购数量计算总金额的75折收取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向集采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打折后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5万元人民币的,按1.5万元人民币收取(中选人为多家的除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交费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交费方式:电汇
支付方式: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线上支付
11.3 采购单位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 0 %。
11.4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单位和集采机构。
11.5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11.6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7 / 。(可根据项目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宇昕
电话: 13752758091
电子邮件:wangyuxin@mails.cneic.com.cn
采购单位/集采机构: 中国原子能有限公司
2025 年8月20日